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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是做批发的,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品种特别多,金额小,每张都分开特别麻烦,能开到一起吗?
A: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 详情 >
Q:我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外聘人员提供服务,并由我单位支付相关费用,请问为非本单位员工报销的费用税前可否扣除?
A:《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 详情 >
Q: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抵扣后开票方误操作将该发票作废,已认证的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退回开票方?
A: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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