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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11897 2023-04-24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2022〕1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加快海南科技创新开放发展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19〕94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抓手,聚焦改革和开放,发挥区位优势,实施科技强省战略,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全面推进“一省两市三高地”建设,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区一中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具有海南特色的“一省两市三高地”区域创新体系,海口市进入创新型城市先进行列,三亚市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种业、深海、航天科技创新高地,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我省争取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6%,排名争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16家以上,特色优势领域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5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陆海空”三大未来产业规模达到35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创新的供给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研发机构等创新要素在海南集聚。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50人年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2件以上,全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办理量达到4500件以上,高层次人才数量达到5万人。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陆海空”三大科技创新高地。
1.打造种业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南繁科技城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推进海南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建设。推进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精准设计育种中心、国家南繁作物表型设施建设。到2025年,培育引进高水平科研团队2—5个,培育引进相关产业链高新技术企业230家、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把南繁科技城建设成为汇集高端人才、尖端育种技术的全球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和“南繁硅谷”,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陆”的科技创新高地。
2.打造深海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推进深海科技城建设,培育建设若干海洋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深远海科技创新中心服务保障基地、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深海科考码头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海洋生物技术公共研发基地、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南海生物多样性资源库和生物种质库等一批科研条件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行。一批深海领域研究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深海科技城设立研究机构。到2025年,培育引进深海领域科研团队2—5个,培育引进相关产业链高新技术企业230家、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的科技创新高地。
3.打造航天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培育建设空间对地观测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成星箭研制、航天先进制造、发射、航天应用的航天科技创新平台3个。加快发展通信、导航、遥感、卫星的空间大数据、空间信息应用产业,推进形成涵盖航天科普、教育、旅游、综合服务在内的航天旅游产业。到2025年,培育引进航天领域科研团队1—3个,培育引进相关产业高新技术企业40家、营业收入达到70亿元以上,培育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空”的科技创新高地。
(二)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特色产业。
4.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大力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电子信息、信息安全等数字产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数字经济新技术场景应用推广,积极发展智能智造产业,推动“整装+零配件”“制造+维护保养”等融合发展。依托南海油气资源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深化芳烃、烯烃等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大力发展新材料,推动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引进培育医药、医疗器械等龙头企业和药物研发机构,推动新型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中药现代化、化学药等发展。优化升级三大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高端食品加工产业。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
5.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重点发展橡胶、槟榔、椰子、沉香、黄花梨、花卉、油茶、文昌鸡、海南鲷、金鲳鱼、火龙果、芒果、荔枝、咖啡、生猪等十五大品种产业,引进新奇特热带水果新品种200种,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形成热带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5年,改造升级和扩建渔港15座,建设12个海洋牧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值超千亿元。
(三)布局区域创新发展。
6.“南北两极”引领创新发展。海口市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持续提高科技投入,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到2025年末,R&D经费支出占地区GDP的比重争取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800家、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结果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50%。三亚市建成创新型城市。城市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高水平创新主体和重大创新平台大幅增加,到2025年末,R&D经费支出占地区GDP的比重争取达到2.5%以上,推动崖州湾科技城建设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600家、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带动“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创新驱动发展。
7.全面推进县域创新发展。加快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聚集一批国内外医疗机构和知名科研院所,推动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研发应用。西部以儋州(洋浦)为中心,加快航运物流、油气化工、海洋渔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产业创新发展。继续推进五指山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琼海市、万宁市、文昌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澄迈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创新基础较好的若干县(市)开展国家创新型县(市)试点培育,争取创建2个及以上国家级创新型县(市)。
8.推动重点产业园区发展。给予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充分的财政、土地等政策支持。逐步培育崖州湾科技城、洋浦经济开发区、文昌国际航天城升级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省形成海口、三亚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良好发展格局,打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辐射带动全省东西南北四个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引擎。探索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动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12000亿元。
(四)补齐科技创新能力短板。
9.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争取科技部支持,推动崖州湾实验室建设,聚焦“陆海空”、生物医药、生态环保、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省内相关领域科研力量,培育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争取落地建设1—3个国家大科学装置或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推动深海装备运维和保障基地、国家海底科学观测网、国家空间环境地基综合监测网、南海海洋生物资源库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成运行。依托博鳌超级医院,推动建成省部共建先进技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依法依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10.推动科教产城融合发展。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及国家驻琼科研院所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公共教学区、海口江东新区桂林洋教育园区,引进40所以上国内知名高校设立分支机构,引进10所左右知名国际学校,加大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推动科教产城融合发展。积极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电子集团、中国船舶等国家级科研院所和科技型规上企业在海南创办创新载体,转化科技成果,快速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创新力量。
1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和出台有关扶持政策,建立科技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实施上市公司培育“尖峰岭”行动、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专精特新企业或“单项冠军”企业“雏鹰行动”、小升规企业“成长行动”等4类市场主体培育计划,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蓄积强大动能和后劲。研究制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推动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研究院、联合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创新平台和院士创新平台,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
(五)加大开放创新力度。
12.推进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鼓励重点园区设立国际离岸创新创业试验区,配套优惠政策支持港澳台及境外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创新团队在国际离岸创新创业试验区建设创新创业基地。在试验区内建设国际科技大数据平台,为国内外科研人员提供专门的国际科技信息和跨境数据流动服务。深化与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湖南等省市合作,联合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科技园区,共同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13.实施引才引智工程。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担任科技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制度,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健全国际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就医社保服务通道。完善院士创新平台和“候鸟”柔性引进人才机制,发挥柔性高层次人才作用。实施科技人才创新计划,设立低门槛、中门槛、高门槛的科技人才创新项目,以科研项目资助形式,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不断做大科技人才队伍增量,支持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参与科技项目攻关。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到2025年,高层次人才数量达到5万人。
14.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生命健康、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全球面临共同科学问题,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打造海南科技开放创新高地。
(六)服务“三区一中心”建设。
15.科技助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科技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充分挖掘种业、深海、航天、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热带雨林、湿地、地质、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利用声、光、电、虚拟现实技术,打造科普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质,支撑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推进“智慧旅游”。
16.科技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促进降塑、清洁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应用。开展“绿汇”“蓝汇”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在碳达峰与碳中和、污染治理、陆海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状况监测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智慧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先进装备研发,推动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区,为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17.科技担当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使命。加强军地在基础设施、科技等保障领域的统筹发展。推动“智慧海洋”工程试点建设,加大研发力度,支持建设海洋信息感知、信息通信、海洋大数据平台、海洋综合管理智慧应用、运维保障体系等为一体的智慧海洋体系,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保障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18.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建设中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及相关政策。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海南示范区,以示范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成果应用示范和场景创新。加快国家新药转化基地建设,推动国家重大新药创制成果优先在海南转化。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以崖州湾科技城为试点区域,创建三亚崖州湾知识产权特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推动科研诚信建设。承担全国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任务,努力打造全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
三、组织实施
19.强化组织领导,重视考核监督。在省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工作专班的基础上,完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创新型省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创新型省份建设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协调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出台配套措施。加强监督和考核,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监测评估,研究推进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对创新能力提升显著、建设任务完成较好的市县和单位进行表扬奖励。
20.加大财政投入,激发创新活力。逐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引导全社会研发投入大幅度增加。
21.建立支持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创新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出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设立研发平台的政策,调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性。
22.实施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计划配套措施,落细落实行动计划任务,实现科研投入、科研平台、国家科技项目、高企数量、高企营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六翻番”“六突破”。
附件:
附件1: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指标
附件2: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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