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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总结(二)
9561 2022-04-08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务讲堂”课程,主要针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基本内容、系统填报、注意事项等方面的11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据悉,这节课是由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担任主讲人,可以说相当权威了!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讲小微企业“六税两费”。
纳税人已经享受了“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根据财税10号公告和税务总局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次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是先享受其他优惠,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本次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举个例子来说,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原优惠政策是减按4%税率征收,如果某省确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征比例为50%,政策叠加享受后,可在减按4%税率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征一半,即实际按2%的税率征收。
税务总局3号公告修订了哪些申报表单?
鉴于此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增加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务总局3号公告修改了4个表单,分别是:
《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在上述表单中增加了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优惠申报有关数据项目,并相应修改了填表说明。
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怎么操作?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纳税人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对申请抵减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减同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对申请退还的,减征税款将按程序予以退还。
以上就是小编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的讲解。想了解更多关于政策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会持续更新的。